1、职员送货途中出事故公司该担责吗
职员送货途中出事故,假如职员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该职员与公司之间构成了劳动关系,那样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讲:
1.若职员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职员在送货途中因工作缘由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公司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包含医疗成本、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2.若职员与公司之间仅为劳务关系,则状况有所不同。在此状况下,职员因劳务遭到损害,公司需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假如公司有过错,如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或培训,致使职员受伤,则需承担过错责任。若公司无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可以给予职员肯定的补偿。
综上所述,法律快车提醒,职员送货途中出事故,公司是不是担责需依据双方的关系性质来判断。
2、劳动关系有什么特点
劳动关系具备以下法律特点: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关系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劳动过程中获得应有些报酬和福利,与必要的安全保障。
2.国家促进就业。国家通过拟定和推行有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职位。
3.适用范围广泛。劳动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含外资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打造。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便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
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备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
劳务关系的主体则愈加灵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甚至可能涉及两个以上的主体。
2.关系性质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平等主体之间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没有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一般较为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则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去按期获得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则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且多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