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金额和合同金额不同是否正常
贷款金额和合同金额不同,在某些状况下是正常的。这主要取决于贷款合同的具体条约与实质操作中的调整。
1.贷款金额一般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实质批准并放款的金额,而合同金额则是双方在贷款合同中约定的金额。
2.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或许会依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原因对贷款金额进行调整,致使最后放款金额与合同金额存在差异。
3.假如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贷款金额可调整的状况,或者双方对此有共识,则这种差异是正常的。但假如没明确约定或共识,借款人应准时与银行交流,知道差异是什么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法。
2、贷款合同与借款合同有什么不同
找法网提醒,贷款合同与借款合同虽然都涉及借贷关系,但存在明显有什么区别。
1.从出具方来看,贷款合同一般由贷方(如银行)书写和出具,是贷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借款人被动同意。而借款合同则可以由借方书写或出具,也可以由双方一同书写,是在平等地位上协商的结果。
2.贷款合同总是遭到更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如贷款方需要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借款方需符合特定条件,且借款合同需要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需要。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点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方的特定性:贷款方需要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
2.借款方的合法性:借款方一般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3.合同的计划性:借款合同需要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需要。借款方需要依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也需要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和信贷政策的条件下,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
4.标的的特定性: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国内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用外汇贷款的单位。
5.担保的必要性:订立借款合同需要提供保证或担保。这是为了确保贷款可以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