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实行多长时间拉黑
申请强制实行后,被实行人上黑名单的时间并没具体的限制,而是取决于被实行人的行为表现。只须存在特定的情形,就大概被法院拉入黑名单。具体来讲: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实行人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类情形包含: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概念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办法妨碍、抗拒实行的。
以不真实诉讼、不真实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办法避免实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规范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实行和解协议的。
一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被实行人就大概被立即拉入黑名单。
2.假如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实行,或者案外人对实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状况,人民法院或许会裁定暂停实行,此时被实行人并不会因此被拉入黑名单。
2、强制实行拉黑情形有什么
找法网提醒,强制实行拉黑情形主要包含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所列举的六种情形。
1.这类情形涵盖了从拒不履行义务到妨碍实行、避免实行、违反财产报告规范、违反限制消费令与拒不履行实行和解协议等多个方面。
2.虽然这类情形是拉黑的主要依据,但具体会不会被拉黑还取决于法院的判断和被实行人的实质行为。
因此,被实行人在面临强制实行时,应当积极履行义务,防止触碰上述情形,以免被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
被申请强制实行怎么样解冻账户
被申请强制实行后,若想要解冻我们的账户,被实行人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被实行人可与时履行还款义务,这是最直接且有效的解冻方法。一旦被实行人履行了义务,法院就会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
2.被实行人也可以向实行法院提供担保。假如被实行人可以提供足够的担保,法院或许会考虑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以便被实行人可以继续正常经营或生活。
3.依据法院冻结银行卡的有关规定,需要冻结的执法机关需要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公告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
因此,被实行人也可以积极与法院交流,争取获得《解除冻结公告书》以解冻账户。
4.解冻账户的具体方法可能因案件种类、实行法院与被实行人的具体状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被实行人在寻求解冻账户时,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人士的建议,以便采取比较合适的解冻方法。